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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公司治理運作 高階經理人個別酬金揭露要求新制上路

2020年2月10日

金管會已於今年元月份宣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上市櫃公司最近三年度曾出現稅後虧損、或最近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20%者,於2020年上半年編製2019年年報時,除個別揭露董事與監察人酬金以外,同時需個別揭露前五位酬金最高之主管酬金資訊,此為公司首次需個別揭露高階經理人薪酬。另外,依去年實施之上市櫃公司員工薪資揭露新制,除已於2019年揭露的全體員工福利費用及薪資平均數外,今年需更進一步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員工薪資中位數,預期今年開始公司及投資大眾將可獲得更多上市櫃企業高層相較全體員工之薪資差異資訊,相對而言,公司薪酬制度合理性也將面臨更大的壓力。

未來上市櫃公司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薪酬資訊更加透明,預期將對上市櫃公司,尤其是虧損公司薪酬決策上帶來更大壓力。公司應從薪酬理念與薪酬政策角度,主動與員工溝通決策基礎,並協助各層級主管有能力傳遞正確且一致的訊息。同時,公司應適時檢視整體薪酬政策與執行,以符合公司治理趨勢及自身營運需求。

金管會本次法規更新有三大修正重點,分項討論如下。